答
咱们之前聊到了治安案件的追究时限,如果六个月不发现,就不再追究,这就是所谓的追究时效。因此,搞清楚公安机关发现相关违法线索,自然至关重要。
实践中,有不少规避追究时限的操作,也就是将案件受理日期倒签。比如说:违法行为是发生在2020.1.1,实际办案单位发现已经是2020.9.1,可能就会为了规避六个月的追究时限,采取将受理时间提前写成2020.6.29,从而依旧可以追究违法嫌疑人的行政责任。
办案时限问题
而刚才的案例,若的确2021年9月15日就发现违法行为,并予以行政受案的,则六个月追究时效的路子就走不通了。不过,仅仅从处罚决定书纸面上,就可以发现明显问题。
除了追究时效以外,治安案件还有一个办案时限,一般期限是30天,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,也就是最长可以60天。
...展开